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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政治知识:物质和意识、存在和思维、客观和主观的联系和区别是怎么样的

2022-09-15 16:22:25 |来源:公务员考试-2023省考公务员报名/时间/职位-培训-华公教育官网

物质和意识、存在和思维、客观和主观,这三对范畴在平日授课过程中是常见的,这本讲义上使用这一对,在一些题目当中则使用另一对,有的同一本书上三对范畴都有使用。初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人往往分辨不清,教师在授课中也不易掌握,有时面对学员临时起意的提问也无法解答甚是尴尬。究竟它们是相同的呢?还是有区别?回答是,这要看是在什么前提下或意义上加以使用而定。

当我们讲到哲学的基本问题倒是第一性的,谁是第二性的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时,上述三对范畴是通用的。在这个前提下,它们的含义完全一致,使用哪一对都可以。物质、存在、客观是第一性的,意识、思维、主观是第二性的。物质、存在、客观决定意识、思维、主观,意识、思维、主观反作用于物质、存在、客观。但是,如果离开了这个前提,分别使用这三对范畴,或者把这三对范畴在不同场景拆成六个概念,在不同的场合下加以使用,其含义则不一定是完全相同的。

物质和意识这两个概念有确定的含义,是两个最大的概念,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被这两个概念分别地包括了进去。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反映得客观实在。意识,是物质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是对物质的反映,是全部心理过程的总和,包括认识的感性阶段和理性阶段。

存在和思维作为一对范畴,同物质和意识的含义完全相同,存在即指物质,思维即指意识。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说明哲学的基本问题时,就使用了思维与存在这两个概念。但是,存在这一概念如果不是与思维相对,则不一定就是指物质,它还包括人们的思想情况。例如,某些学生有严重的偏科思想,认为马原这门学科非常复杂深奥,这就是一种存在,对授课师资来讲,不承认是不行的,不仅要承认,而且还要设法纠正。同样,思维这一概念,如果不与存在相对,那么,它的含义是意识的高级形态,是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过程,它不和意识一样,既包括感性认识又包含理性认识。

客观和主观作为一对范畴,在使用时,通常也是以物质和意识的关系这一原理为基础的。但是,这两个概念多用于实际生活中,往往是指特定的主体与认识对象的关系。客观是指被认识的对象或事物,除了自然和社会之外,还包括作为被认识的对象的人们的思想情况。例如,学员的思想情况对于授课师资的主观认识来说,是客观的。因此,不能把客观这个概念与物质等同。主观,这个概念仍然是指人的思想或认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的许多情况下,如不使用主观,而是使用意识和思维,就会很不合理。例如,我们常说你这个人太主观了。如果说成你这个人太意识了、太思维了,就会显得非常可笑。

总之,物质和意识、存在和思维、客观和主观,这三对范畴在讨论哲学的基本问题这个前提下加以使用,它们的含义是完全等同的。离开了这个前提,分别加以使用,它们的含义则是有区别的。

(单选)哲学的基本问题是( )。

A.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B.物质和运动的关系问题

C.物质和时间空间的关系问题

D.自然和社会的关系问题

【华公解析】答案A。解析: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也就是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思维和存在何者为本原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二是思维和存在有没有同一性的问题,即思维能否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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