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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2022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典考点:公民的肖像权

2023-02-08 10:51:58 |来源:公务员考试-2023省考公务员报名/时间/职位-培训-华公教育官网

2021年,上海一法院依法审结“女明星鞠某诉知名博主侵犯肖像权”一案。之前该知名博主在公众号上分析鞠某的妆容、发型时,通过P图技术把鞠某的头发P扁了一点,鞠某认为这是一种“丑化”,但是法院认定该知名博主的行为并不属于侵犯鞠某的肖像权,因为该博主全程都是在表扬、赞赏鞠某的妆容和发型,并在判决书中写道“公众人物对于自己的肖像被合理的公开和评论等行为,应当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鞠某最终败诉。明星败诉类似事件极少发生,所以此案给大家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那肖像权到底是什么?有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呢?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实施,不再规定侵犯肖像权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意味着以后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即使没有营利的目的,也有可能会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

一、什么是肖像权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如展露我们外部形象的照片、视频、图画、雕塑等都受肖像权的保护。

二、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1.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如小美和男朋友分手后,为了报复男友,在公众平台公开丑化前男友照片,把他的照片丑化成智力残障的形象,或者利用AI换脸功能把前男友的肖像换到清朝太监的身体上,都属于侵犯前男友的肖像权(也有可能涉嫌侵犯名誉权)。

2.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如小美整过容,有人未经小美同意,公开了小美整容前的肖像,属于侵犯小美的肖像权(也有可能涉嫌侵犯隐私权);还比如小美开了一个网店,为了宣传业务未经某明星同意使用了某明星的照片用于宣传,也侵犯了某明星的肖像权。

3.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如小美开了一个摄影馆,为消费者拍照,未经消费者同意,展览了消费者的照片,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肖像权。

还需要注意的是,整容成明星的样子,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商演,不属于侵犯明星的肖像权。所以如某音平台上的直播间里有人化装成知名艺人的模样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直播行业,不属于侵犯知名艺人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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