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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南三支一扶考试试题及考点(809)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在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的常设机关,履行经常性的立法权、监督权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只召集一次,时间为15天左右,在其闭会期间,它的部份职责主要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实现。
★国家监察机关
(一)监察机关的构成
1.《监察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2.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
3.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产生
1.组成。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2.人事任免。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3.任期。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选举权指选民依法选举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被选举为代表的权利。二者通常合称为选举权。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1)罪刑法定原则。(2)罪刑相当原则。(3)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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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实施侵害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必须是对不法侵害,才能实行正当防卫。
②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行正当防卫。
③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本人实行正当防卫。
④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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